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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毒酒沒害了她,而是敗在感情上 / Amy(2015)-(台譯:艾美懷絲)觀後感

劇情簡介:
曾獲得6座格萊美獎盃Amy Winehouse,於2011年7月23日,因飲酒中毒而去世,享年27歲。此紀錄片公開了一些Amy生前的私人影像,並且希望從Amy本人的角度來揭開這場悲劇的背後真相。製片人James Gay-Rees表示:“這樣一部擁有當代性的影片,能夠抓住時代精神,以其他電影無法達到的方式來解讀我們所處的世界。”

觀後感:
剛進十二月的上海冬天,有種獨特竣骨的寒冷,濕冷,感覺穿再多衣服也是有種未消去的寒意,讓來自南方的我,每到冬天額外煩惱,秋褲羽絨服裹身,圓滾滾看起來很傻感,但只能這樣才不讓感冒上身,今天又工作完十一點多了,寫了一個狗屁微電影腳本,被客戶改得面目全非,但為了執行,只好委屈成全,身心疲憊下,還堅持要把這部記錄片《Amy》看完,不敢說本片一定是年度最佳音樂記錄片,但確實很真實深刻的感動我,雖然Amy Winehouse離去已經四年多了,但看完記錄片,給人不真實感,彷佛是昨天的事情,或許是Amy Winehouse一直還留在我們心中未離來過。

其實我在看本片之前,還在猜想是否又一齣導演消費死者記錄片,偏頗立場角度切入,如八卦狗仔一樣,專挑Amy的私生活和不堪一面作文章(確實看過這種膚淺記錄片),畢竟人性總有嘗血為樂,但看完電影后,心中算是欣慰,導演沒有過多的個人主觀操作,電影大量使用Amy個人以前拍攝的V8畫面,和聲音訪談記錄及朋友間的對話,當然少不了新聞媒體的畫面去描述Amy Winehouse短短27年的人生故事,電影120分鐘結束了,騷嗓歌聲徘徊空氣中,無限感概與唏噓,只怪這姑娘一生過於精采,到頭來卻不懂好好生活下來。

記錄片性質電影與一般電影略有些差異,前者屬於一種導演真實觀察與研究的思維創作影像,真實性取勝,不扭曲事實,所以,當觀眾接受到這是一部記錄片,不是故事電影,會直接把電影內容視為正確,會被導演給牽著鼻子走,沒思想過內容或許經過設計刻意安排,很容易使觀者陷入一種錯誤的觀感,導致黑白不分,斷章取義的窘狀。而一般電影屬於創作性質為重,所以天馬行空都行,但如果記錄片若失去真實性,那就恐怖了。

《Amy》除了給我們更瞭解Amy Winehouse這歌手光鮮亮麗一面,也讓我們真實看到她無法自拔的內心缺口,還記的多年前,在YouTube看了一段Amy Winehouse現場演唱視頻,內容是某個頒獎典禮,從她被宣佈獲獎那刻,整個鏡頭下的她,顯得額外瘦小和不自在,僵硬而恍恐的表情讓我印象深刻,滿臉what happen? 和 what’s wrong with you? 的表情,但她一開口,又彷佛是開關轉換另一個頻道,進入另一個自己,陶醉搖擺身軀,磁性誘人的歌聲好像美人魚午夜得歌唱,被吸引過去的漁船,致命又危險。

她就是有股獨特的魅力,被認為是這個時代最傑出的爵士女歌手之一,除了慵懶沙啞的嗓音,她總是頂著高聳蓬亂的蜂巢頭,化著極致誇張的煙熏妝,穿著淩亂暴露的衣衫,讓所有人的視線都被她吸引。她的歌曲仿佛來自深不可測的心底,有一種蠱惑的魔力。然而可悲的是,Amy卻成為了自己的成功、媒體、情感和生活方式的囚徒。這個社會中,人們一方面讚賞她的才華,在另一方面也毫不留情地在傷害和消費著她。

《Amy》簡單可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來討論,前半段敘述Amy Winehouse童年時期與未成名階段的點滴,當時Amy Winehouse略胖,但嘴上那個唇環確實搶眼,外型青澀單純,在鏡頭下的她絲毫不怯場,總是扮鬼臉搞怪搞笑,尤其特寫表情,還擔心自己青春痘被看到,跟鄰家女孩沒啥兩樣,更坦白說,如果她走在路上你絲毫不會多看一眼的猶太女孩,但是她從小就對歌唱產生極大興趣和展現天賦,為好友唱著Happy Birthday開始,她肆意但如酒釀一樣的聲音,聽了都醉了,除了聲音之外,很難跟後面形象直接連結。

佛家講的是因果,道家講的是緣分,或許這套在Amy Winehouse人生上,都有說得過去的解釋,她人生中扮演最致命也是不能取代的人物出現了,Blake Fielder-Civil,她的第二張專輯《Back To Black》呈現的就是和他之間分分合合的情愛糾葛。Blake一開始與Amy的相遇就是種錯誤,當時彼此身邊都各有人,而在一個pub相遇,產生相戀,當然Amy很快就瘋狂迷戀這個渣男,兩人陷入戀情,但不久,Blake僅用了一個短訊就結束她們之間的關係,因為,渣男又想回到原任女友身邊,短短幾句短訊,將Amy第一次推到深淵,傷心難過中,Amy開始學會喝酒墮落,但也創作出《Back To Black》專輯的歌曲,不久,大紅。

此時的Amy已經畫起誇張的眼影貓妝,復古零亂蓬鬆的髮型和頭巾,身上多了幾個怪異的old school tattoo,整個人更獨特亮眼,隨後,Blake又出現,這次真正和Amy拍拖,兩口子完全不離身,更不在乎身邊是否有人,親密程度讓人臉紅,Amy以為Blake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反之,其實他是殘酷嘗血的惡魔。一般輿論認為,Blake正是誘使Amy Winehouse開始接觸古柯鹼與海洛因等一級毒品,進而沉淪毒海的始作俑者,破產的Blake,更把Amy當搖錢樹看待,行為囂張讓人看不過去。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來看,Blake絕對不是好情人,但Amy Winehouse依舊為他深深著迷,甚至愛得難分難舍、患得患失。原來Amy Winehouse戒不掉的並非毒品,而是愛情,「愛是失敗遊戲,」(Love is a losing game)她唱道。

負面新聞開始屢出不窮,吸毒,酗酒,失控,官司,Blake被捕坐牢,演唱會罷唱,脫序任何行為,這下好了,原本就是鋒頭上人物,現在大家更像看好戲每天期待新話題,所有的人都針對著Amy,等待門口的記者閃光燈閃個不停,將她逼得沒有退路可走,只好遠離城市,我走總行吧!來到偏遠離島休息度假,沒有狗仔也沒有記者,此刻Amy漸漸走出陰霾,以為遠離喧囂世俗,卻沒想到,父親貼心到來,既然還帶來一批拍攝團隊,這?!擺明就是消費自己女兒,讓Amy哭笑不得,因為從小缺少父愛,長大後更不敢直接忤逆父親,只有幾句情緒話而轉身避開鏡頭,但看得出Amy對世界失望透頂,包括人性。最後一次公開演出,演出前幾天Amy狀況非常不好,她連自己都覺得無法勝認這大型演唱會,於是Amy逃避而喝爛醉,睡趴在家中,以為可以免去美國開演唱會的機會,事實卻相反,經紀人趁醉時硬生生把她駕到飛機上,前往美國,當她醒來時,飛機已經落地,等於活生生被綁架,當然Amy依舊抗拒這次演出,到了臺上,她並沒有開口唱,而是在一旁酒醉蹣跚走著拖時間,觀眾開始騷動要退票,現場一陣混亂,Amy臉上那恐懼及無辜表情,是我看過最令人心疼的表情。

距離最後一次演出,應該不算演出,而是亮相,回英國後沒多久,Amy Winehouse終究離開我們了,就是那麼忽然,關於Amy的死因,官方說法依舊是不詳,不過終究離不開酒精與毒品,但已經不重要了,生前我們一直所擔心及關心的她健康,深怕她那邊走像黑暗永不回頭,她像毎天行走在鬆軟鋼索上,搖搖欲墜,每走一步,鋼索搖晃得更加厲害,她就是那麼傻,把自己全部奉獻出去,卻不懂得留給自己一些時間,急著參加27俱樂部,雖然,她的離去讓世人再也無法聽到她動人歌聲,但卻反過來,其實挺好,因為擺脫了所有病痛和悲傷,沒有酒精和毒品,只有更單純的音樂和快樂伴隨著她,筆者認為這是好的結果,真不願看她日漸消瘦的臉龐,徬徨恐懼的眼神,社會媒體施壓的恐懼,希望沒讓你帶到你想去的地方,Amy,一路走好。

2013/07/21

搖滾不死,只怕被現實大腳踩死 / Anvil! The Story of Anvil (2008)-(台譯:重金屬叔要成名)觀後感

劇情簡介:
本紀錄片講述了加拿大傳奇金屬樂隊Anvil的歷史以及今朝,其中首度發表了多段重要影像,並配以多位元金屬大腕的訪談段落。

觀後感:
看完記錄片,傻傻盯著螢幕久久不能平靜自己,內心的澎湃及感觸,如海浪一陣一陣拍打原本已經死去的搖滾夢,不瞞朋友說,筆者自己本身就是一個熱愛搖滾樂的傻小子,從國中時期開始接觸搖滾樂,直到今天,搖滾早已成為一種生活習慣,更可說是一種信仰,它教我們一股不認輸的骨氣和叛逆。筆者曾經也擁有一顆搖滾無敵滿腔熱血的心,年少輕狂時期,三朋好友志同道合,但偏只有彆手技術技巧,所以,組個龐克樂團,到處去爭取表演機會,不是為了酬金,而是一種亮相,想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音樂,那段回憶總是油光油光在內心發亮不滅著。

很多人可能不熟悉這電影主角是誰,「Anvil」?就算是熟悉搖滾樂得也未必真的瞭解「Anvil」這樂團,對絕大部分人更是陌生(我意思是大部分沒接觸搖滾的人),但就是這樣普遍性觀眾對他們陌生及不瞭解,才會有這部紀錄片出現的意義,如果是一個大家知名的樂團大腕,例如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這種大人物記錄片,記錄片一定不是走這路線,而是可能介紹樂團的風光偉業,成名過程,或是內部分歧等小故事為主,花邊新聞啪啦啪啦之類的,但本記錄片又很矛盾,Anvil並不是真得默默無名,Anvil是一支來自加拿大老牌重金屬樂團,這支樂隊被尊稱為“金屬搖滾樂的領袖”,對後來的Metallica, Slayer和Anthrax等樂隊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但是事實上,Anvil就真得有如前面說的,已經罕有人知道了,更沒有新專輯的出現,就像一個沒落的傳說,被塵封許久未提起的名稱,紀錄片從這個角度切入。活躍在80年代,1984年夏,Anvil是跟Scorpions、Whitesnake、Bon Jovi在日本同台演出的樂隊,對Anvil的評價是“《Metal On Metal》(1982年)這張專輯中的某些東西成了現在製作重金屬唱片的基本定律。”結果二十年後呢?Anvil真的像一塊鐵砧一樣,經歷了無數錘煉,站在他們肩上的廢銅爛鐵早都家財萬貫,而鐵砧仍舊是一塊鐵砧……。

樂團核心人物,吉他手兼主唱Lips,目前在加拿大一家冷凍食品上班,鏡頭下的他,年紀過半百還蓄留稀疏零亂的長髮,看來對上個世紀80年代搖滾長髮形象的留戀及嚮往,平日上班就是搬運那些死氣沉沉的食品送到店鋪去,只有運送過程,車上播放著節奏感十足的金屬音樂,歪嘴歪臉自信的介紹自己音樂,才讓我們略有感受到他的搖滾氣質,不然真的活像個平凡又邋塌的大叔,歲月如一把無情殺豬刀,讓以前意氣風發的搖滾人變成比平常人更落魄的中年人,但鏡頭一轉,Anvil還是會在當地小酒吧駐唱,Lips拿起那把有年紀的V字飛行吉他,放蕩不羈狂妄的嗓音,及那股拿起吉它便可以殺死全世界的霸氣,和白天弱弱鳥樣是截然不同感覺,原來搖滾真的給人精神不少。

而另一位成員Robb,也是該樂團鼓手,Robb和Lips十幾歲的時候就在一起玩樂團,Robb年輕時,打鼓的確很屌,連Metallica鼓手Lars Ulrich都稱讚,雙大鼓踩的急速,鼓點打的豐富又準確,以大陸說法就是:「牛逼!」但時光快轉,回到現在,這位鼓王,也是歲月不饒人得受害者,中年發福,整個記錄片沒看過他拿下帽子,估計猜測,頭髮已經稀疏光光禿,其他頭髮充其量可以透過帽子遮蔽,顯得有型些。Robb個性比較被動點,總是聽著Lips的計劃走,但卻也是Lips最親密的人,兩人超過三十年的友誼,真讓人感動,尤其都為了這個要死不活的樂團賣力了半輩子,是真愛啊!

整部紀錄片除了頭尾兩次間隔二十多年的日本巡演,主要拍攝了兩件事:一是樂隊去歐洲巡演了四十多天,一毛錢沒賺到;二是主唱Lips拿著大姐借她的一萬多英鎊跑到英國錄了他們的第十三張專輯,找不到發行,只好自產自銷。那個在各類金屬歷史盤點中可以和許多大拿平起平坐的加拿大金屬之神,根本就是一幫苦逼的加拿大民工。

在歐洲巡演的第一站,瑞典的金屬音樂節上,主唱Lips見到二十多年前同台的Scorpions的吉他手,想要過去寒暄問候,可人家根本不記得他是誰;而之後一站在布拉格的演出,他不得不揪住一個小酒吧的老闆衣領問他:“我們演出的報酬在哪裡?我們做了我們該做的事情,就應該得到報酬。”,最後他們得到了一百歐元;在大姐沒有借給他錢之前,為了賺錢主唱Lips找到一個歌迷的電話直銷公司,指望透過打電話推銷一種“《駭客任務》裡面基諾李維帶著那款的墨鏡”的工作,一周賺個幾百塊來賺錢去錄唱片,結果幹了幾天發現不是這塊料,舞臺上的Lips可以拿著電動按摩棒(假陽具)彈琴,但是舞臺下的Lips是個大好人,他說不來假話。

記錄片的遭遇與無奈,從那幾個滄桑卻帶有不服輸的大叔臉上,看得出傻勁的堅持與搖滾的精神,很多人十幾歲的時候都做過搖滾明星的夢,絕大多數當年就沒有任何行動,有一些人拿起了吉他或者鼓棒嘗試著做了些音樂,還有一些有了自己的樂團,出了一兩張無人問津的唱片——然後回到原來的生活中,忘記了一切也被一切忘記,並諄諄教誨後輩:“還是去過普通人的生活吧!”你當然可以說他們混成這樣是由於自身能力欠缺,他們五十歲了要借姐姐的錢來發唱片,他們沒能讓家人過上好日子,他們很有可能沒有其他的謀生技能——但他們勇敢地走下去了,何況患難見真情,某種意義上講,當Lips抱著Robb吸著鼻子說“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們十幾歲的時候就在一起”時,當Lips的小孩說“我爸爸是玩樂團的,他很酷”時,當Lips的家人對他那看上去似乎日益遙不可及的搖滾明星夢想表示支持時,這真叫人動容。

很多人會認為「搖滾」就是要很酷帥,點弦各種方式狂飆吉他,鼓打的多快多猛,或刻意去做離經叛道得行為便是搖滾,這都是太片面化的定義「搖滾」,但至少我認為Anvil那兩位大叔真的很搖滾,他們堅持,沒有迷失,他們有目標,雖然他們不斷被現實和殘酷的經濟壓力打垮好幾回,但他們有如洛基電影一樣,不斷給人正能量,倒了就要爬起來,不要給人瞧不起,可以低頭卻不能窩囔的精神令人印象深刻,尤其Lips在哥們前忍不住掉下眼淚,我們都不覺得他娘,因為他真的用生命在玩搖滾,他確實很苦很賣力,卻一直沒得到該有的回報,內心早就脆弱的像老太婆的皮膚,又皺又薄,所有人都可以不理解他,只要求他團員信任他,相信他可以,甚至有能力帶領樂團往下走,這比一些浮誇記錄片或是透過多少白金專輯或多少人演唱會來說服我們搖滾的意義,來得更有力量和真實。

就像Slash在本片中所說的那樣,“巡演了三十年的樂團,有Stones,The Who,再數下來,就是Anvil了。”





2011/08/11

兩隻烏鴉一般黑 / Meetin’ WA (1986)-(台譯:遇見伍迪艾倫)觀後感

劇情簡介:
法國導演Jean-Luc Godard在1986年拍攝,到美國與Woody Allen的訪談,片長26分鐘。

觀後感:
這是一部有趣的短片,兩個截然不同電影體系文化背景的代表性人物,都各自對電影和自己作品都有獨特主觀性見解和詮釋,這兩人碰面,究竟會差出怎樣的火花?

兩位導演Jean-Luc Godard和Woody Allen, Jean-Luc Godard電影通常被視為挑戰和抗衡好萊塢電影的拍攝手法和敍事風格。而Woody Allen則是代表好萊塢的罕有的知識份子,電影裡頭總是充滿文學和人文氣息,雖然兩人作品有截然不同的風格,但他們卻也有幾個雷同的地方,如都是帶著厚厚的黑框眼鏡,講話很快妙語如珠,很有想法的導演,喜歡將自己政治信念和宗教信仰置入在電影作品,這兩位偉大老傢伙,創作能量依舊充沛,尤其是Woody Allen,幾乎每年一部作品的產量,最近2011年才又推出新作《 Midnight in Paris》;而Jean-Luc Godard也不甘示弱,在2010年也才推出《Film Socialisme》。

訪談開始前,Jean-Luc Godard說著一個烏鴉的故事,什麼烏鴉住在城市之類的小故事。緊接著進入訪談畫面。

基本上電影是Jean-Luc Godard訪問Woody Allen,Jean-Luc Godard整部訪談幾乎是背對鏡頭,Woody Allen坐在沙發最角落處,面對鏡頭,裸露無助感,但明顯看出Woody Allen的不安和緊張,不斷換腳翹腳,摸摸頭髮摸摸下巴,畢竟他面前那位不是可以隨便呼攏過去得人物,分明就是衝著他而來的人物,這是他在電影裡頭很罕見的狀態,一般他在電影裡頭的形象就是呢喃式碎嘴,有點激動有點自溺形象,當然對自己知識有信心,但這個訪談顯得他安靜,謹慎;相反的,Jean-Luc Godard依舊氣勢凌人的不斷提出問題,但有些問題有點荒謬有點逗趣,如他詢問Woody Allen是否受電視輻射線而影響創作?!(輻射和創作?)但是Woody Allen也不是省油的燈,用迂迴的方式打太極讓焦點偏移,內心一定狂罵髒話,Jean-Luc Godard一開始吃力說著癟嘴的英文,最後還是使用母語法語,請翻譯溝通,惹的Woody Allen更加緊張。

兩位老者筆者我都欣賞,但偏愛Woody Allen多一點,他總是可以用很多情感卻解釋一件事,讓事情變得很有感觸,有點像台灣吳念真導演,對這塊土地人事物有極深的情感,所以說出的事情,就很有靈魂,如Woody Allen被問到到大家都在家看電視對他的影響有多深?他認為,很多年輕人都在家裡看電視,連經典電影都在家裡看得,很難感受到電影的偉大和神祕,說到他從小時候就不喜歡晒太陽,所以,喜歡躲在昏暗的電影院裡頭看電影,甚至喜歡在站電影院外頭紅線旁,等待著電影明星出席首映會的過程,在電影院裡哭泣、歡笑、甚至難過,是一輩子忘不了的,有種儀式般治癒心靈的作用,電影院裡頭的氣味、光線、聲音、溫度和觸感,這和家中拿起DVD盒,打開光碟殼放進光碟在撥放器是完全截然不同的經驗。

Jean-Luc Godard從來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傢伙,在他的影片裡絕不允許對手的論調佔據始終,而反擊的最好武器是什麼,就是他的影像,無論你Woody Allen說的再多,每到關鍵點Jean-Luc Godard總要“插播”點自己個人風格的東西,比如背景所採用的自由爵士風格音樂,比如時不時出現的Jean-Luc Godard標誌式的慢動作回放,比如那些快速替換的圖片和繪畫,關於好萊塢的電影明星們,奧遜.威爾斯,還有紐約的新潮別墅建築什麼的,不僅體現了Jean-Luc Godard後期實驗作品所特有的拼貼剪輯風格,而且也暗示出他對美國與法國文化和電影創作模式的迥異所產生的興趣。

訪談結束,兩人沒有明顯的互動和接觸,只有Jean-Luc Godard輕佻的說烏鴉還是回去那城市居住,那烏鴉就是暗寓著Woody Allen。




2011/07/20

上帝的玩笑還是懲罰 / The House is Black(1963)-(台譯:黑色房屋)觀後感

劇情簡介:
影片忠實紀錄了伊朗一個麻瘋村裡所有的村民的生活點滴,他們她們由於麻瘋病而變得相貌醜陋,但他們她們卻從未放棄生活, Forugh Farrokhzad用自己手中的攝影機,用質樸感人,優美簡潔的黑白影像告訴我們醜陋並不是一種障礙,只要我們別放棄生活。

觀後感:
如果這個房間是幽暗的,上帝何時才會給它光明?
甚至懷疑上帝是刻意關掉燈光,讓一切在麻瘋村裡所有的村民黑暗中憂憂度過,或是上帝忘記開了燈,讓這群被人們遺棄害怕的村民,她們忘了自己的外表,被一個玩笑給取代,有一天他們會重看到光明,所以,等待著…。

聯想起,多年前看偉大驚悚片《Freaks》(1932),故事圍繞在一群馬戲團中的畸形人,導演找來現實生活中真實身體殘缺人士,劇情安排塑造一個黑暗恐怖的形象給他們,電影中最後畸形人雨中襲擊女主角畫面,讓人強烈不安感,咒罵導演惡劣,到不如反省人們如何看待這些殘缺人士;回到今天,看了此片,心中不安感依舊油然生起,只不過那種觸目驚心更是強烈,因為知道這不是戲劇,這是真實世界裡發生的事,而這群人就活生生活在地球的另一端,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如今,透過影像看到這些被命運玩弄得人們,額外百感交集。

從電影中,可以看到導演取景構圖,依舊吸引人,尤其是臉部因病扭曲變形得少女,凝視鏡中以漸漸不熟悉(似乎患病者身體會慢慢變化,四肢與臉部極為明顯)得自己,這種感染力無法用言語筆墨描述,過於傷感;片中,安靜中卻真實記載了村民的歡笑和對話,兒童無邪的歡笑卻讓人覺得絕望,黑白畫面搭配導演自己的詩詞,透過村民的朗誦與自己的呢喃,構成一幅詩意而傷感的炭筆素描畫。

幾個畫面印象深刻,學堂裡,不知道是老師還是導演本人詢問當地小孩,什麼東西最醜?小孩既然毫不猶豫的說出:「雙手、雙腳」,觀影當下我似乎沒感受到什麼,但事後回想起小孩這一番話,額外痛心,小孩他觀看著自己的雙手、雙腳,一天一天扭曲,一日一日變形,對兒童而言,他們看到得是彷彿溶化的肥皂般,模糊了四肢該有分明的拇指與其他指頭,刻苦銘心。

這是一部偉大的電影紀錄片,拍攝於1962年,發行於1963年,出自伊朗歷史上最偉大的女詩人、哲學家及電影導演 Forugh Farrokhzad。這是她唯一傳世的電影作品!是世界紀錄片史中難得一見的奇葩。人民愛戴而又有爭議性的女詩人Forugh Farrokhzad 去了阿塞拜疆,拍攝了這部短片。 在Farrokhzad 以一種悲傷的低調誦讀她自己的詩歌的同時,影片陰鬱地展現了管弦樂下的失落村莊。五年後,在她已經在伊朗的寫作文壇上建立了幾乎傳奇式的地位時,她在一次車禍中喪生,時年32歲,從而成為以後幾代憤怒波斯婦女們的女權主義的試金石。

觀影過程,不斷詢問自己,如果我是村民其中一員,我該怎麼辦?
思緒了一陣子,我依舊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太龐大太難回答,更何況,我無法用現在還算健全的我,去思考患有痲瘋病症的狀況和假想立場,一切都只是膚淺片面化的猜測及假想,這些都無用,或許,目前只有感恩的心及珍惜,這就是答案。


2011/07/10

永遠的龐克蘑菇頭 / End of the Century: The Story of the Ramones(2004)-(台譯:世紀末之雷蒙樂團故事(暫取))

劇情簡介:
這部紀錄片透過時間的軸線詳細地描述了Ramones從成團初期至被引薦入搖滾名人堂這二十幾年的音樂歷程。從皇后區的Forest Hills至Bowery上的CBGB;從美國本土的崛起到首次英國巡迴與一票英倫龐克樂團的良性互動;從首張專輯的發行到團員更換、離團、自組新團、至九六年樂團解散前的最後一場表演,這部紀錄片可以說是一本影像版的Ramones傳記。

觀後感:
他們在臺上會互相鬥嘴吵架,他們不適合當開場樂團,太容易早洩了,他們四個人名字都有同樣的Ramone,他們二三十年來走來一慣造型,皮褸加窄身牛仔褲加冬菇式長髮的打扮,他們是Ramones。

聽龐克沒聽過Ramones等於沒聽過龐克,或許這樣說詞太為過,但Ramones的影響力不能小覷,Ramones成立於1974年,被認爲是龐克樂(Punk Rock)的先行者,也是美國的第一支Punk樂隊。他們於1976年發表的首張同名專輯,只花了6200美元的唱片製作成本,但卻大獲成功,成爲急速、暴躁的Punk音樂藍本之作。

在那七十年代,搖滾音樂演變已經有點失控了,無止境的前衛編曲,漫長沈重的概念性專輯不斷推出,許多冗長的自命不凡的歌曲充斥著,Ramones有意地開始對抗這一令人作嘔的現象,他們的歌曲都極其簡短,有力和絃中充滿了六十年代Garage搖滾的熱情。不要以爲Ramones只是一支搖滾樂隊,他們是四個具有破壞性的危險分子,但他們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那就是讓自己看上去很愚蠢。《Ramones》同名專輯在Sex Pistols的《Never Mind The Bollocks》之前一年就世人領教了什麽是Punk樂,並提出了一個概念:三個和絃解決一切。

Ramones團體的靈魂人物應該是吉他手Johnny Ramone,他吉他肩帶刻意放低,顯示出很不在乎和耍屌感,刷起和絃快速、重復、富有侵略性但又不乏旋律性的演奏奠定了龐克樂中吉他的基本演奏方式。他曾經形容自己的演奏是“純粹的,白人的搖滾樂,一點兒藍調的影子都沒有。”的確沒有了當時前衛搖滾的吉他炫技和Solo橋段,影響了往後無數的龐克音樂人,從Sex Pistols的Steve Jones,The Clash的Joe Strummer,Nirvana的Kurt Cobain,到Blink-182和Green Day等,他們都承認是從Johnny那兒得來的演奏靈感。此外,在日本大阪市有"女版Ramones”之稱的Shonen Knife;大陸也有唱《你是我的雷蒙斯》的新褲子。

(左至右:Dee Dee、Tommy、Johnny、Joey)

原本四個不起眼的來自紐約市皇后區年輕人,意外的組了樂團而就叫做Ramones,有趣的是團員都必須叫Ramone,主唱JoeyRamone、吉他手Johnny Ramone鼓手Tommy Romone,Bass手Dee Dee Ramone構成的陣容最爲原裝,其實原先他們是一隊只有Joey、Johnny和Dee Dee三人的樂隊,而Tommy則是其經紀人,後來經過商量後才變成這個Ramones的經典陣容,但像每一隊歷史悠久的樂隊般,Ramones亦飽嘗成員進進出出的經歷,尤以鼓手的位置最不穩定;在77年的專輯《Rocket To Russia》後,Tommy便離隊變成樂隊的間歇性唱片監製,鼓手空缺由來自Voidoids的Marky Ramone補上;在樂隊於83年發表過第七張專輯《Subterrnean Jungle》後,Marky一度退出,鼓手位置便由Richie Ramone取代;但合作了三張專輯後,Richie Ramone告辭,雖然空缺曾由Blondie的Clem Burke取代;但最後還是由Marky歸隊補上,而低音吉他的Dee Dee亦在89年的《Brain Drain》專輯後離隊,並化名爲Dee Dee King作個人發展(曾出版過一張聲名狼藉的RAP唱片),由Cj Ramone取代他的位置,直至最後因Joey亦有意離隊,樂團便做出了解散的決定。

在一個團體中,由四個個性截然不同的人做同樣一件事是極為困難的,一定有所摩差爭吵,價值觀改變,甚至主控權的企圖漸漸都會顯露出現,當然,Ramones也是一樣,他們也是平凡人,也是會為雞毛小事爭吵;先講Dee Dee Ramone,他算是團體中最有龐克氣質的角色,一輩子都以叛逆形象呈現,甚至包括年輕時當過男妓經驗,而這個故事也寫在同名專輯《Ramones》中,"53rd & 3rd",當然音樂上才華是不用懷疑的肯定,誇張肢體彈奏方式令人印象深刻,綿延不斷Bass聲線襯底著讓吉他旋律更加厚重穩定,但個人私生活卻是一蹋糊塗,與Sex Pistols貝斯手Sid有異曲同工之妙的女友,以當妓女為職業而行為放蕩不羈讓人頭痛的女友Connie,總是給他增添不少麻煩,團員更是以翻白眼對待,他們更常在街頭上開始全武行,簡直是Sid & Nancy翻版;後來,Dee Dee一心想掌控Ramones的樂風,走向更硬更重曲風,但是卻被Johnny Ramone拒絕了,最終離開了Ramones,卻當個嘻哈仔,穿起誇大衣服,帶著鍍金的項鍊,傻不隆冬的唸起rap,當然最後成為人生最大的笑柄。

當Ramones樂團佇立在臺上生猛有力演唱演奏時,相信你眼球一直離不開Joey,他有股鬼魅氣息,如劇魅影裡頭的鬼魅;誇張的身高和癟腳瘦弱感論不上帥哥,但是拿起麥克風用那呢喃又稚氣未脫感的聲線,唱出黑色幽默尖酸刻薄社會百態時,無庸置疑的搖滾之王模樣現身,極迷人;Joey一貫的造型,鮮明模樣化成骨灰我都認得,招牌淩亂磨菇頭髮舖蓋著三分之二臉龐,剩下三分之ㄧ卻又被墨鏡佔了一半面積,真實蒼白羞澀大家的臉孔隱約擺盪在髮絲間,神秘極了,感覺現場觀看他演唱時,不小心你和他四眼相對,他會比你還害羞似的,加上再樣酷熱糟透氣候,黑色機車皮衣用不蛻去,彷彿羅馬古武士是勝利盔甲,驕傲和榮耀的象徵,在燈光下,皮衣黑亮黑亮質感極佳,往下觀看卻是超鱉牛仔褲,又緊又虌,那纖細搖晃雙腿彷彿兩支竹竿上面放著風箏,白色舊感All Star球鞋,這身造型一路走來不變,這就是態度,龐克的態度。

Joey是個隨和的人,對身邊的人有種包容態度,但不代表他是沒有想法的,Ramones絕大部分歌曲都來自於他創作,但叫他說話,實在有點為難他。電影中一段話足夠解釋這個人的人生態度,「不管好的或是壞的,只要是Joey經手過,都會變成好的」

Johnny是團體中的火車頭,帶著懵懂無知的年輕人,夜晚高速前駛,最終開上龐克這個危險又迷人的高丘上,已三個和絃解決一切態度的吉他手,既然可以被滾石雜誌入選百大吉他手,這樣頭銜實在了不起,當然,前面所提到他對Ramones做出的貢獻,以及他的音樂理念和技法影響牽動了Punk樂接下來發展的歷史之外,他個人也是滿有意思的,他年少時是極為叛逆的小鬼,偷車破壞樣樣都來,直到拿起吉他進入Ramones之後,他把所有憤怒和精力轉移成音樂,果然能量非凡,尖銳真實感。他是一個極為嚴肅甚至保守的人,支持保守主義,和傾斜左派的Joey開始有了不同想法。但事情起因來自Ramones 歌曲 "The Kkk Took My Baby Away" 這是Joey Ramone女朋友被橫刀奪愛之後寫的一首歌,而歌詞中所寫的” KKK”不是別人,而就是寫Johnny。每次表演這首歌時,總是散發出一種詭異尷尬的氣氛,真好奇Johnny是怎樣感受?雖然這次事件以後Ramones還一直有運作活動,但Joey和Johnny兩人關係冰到極點,聯繫在二者間交談,只靠朋友傳話外幾乎沒任何交集。當Joey Ramone醫院死於癌症,Johnny沒給Joey一通電話,那個愧疚到最後還是無法自我釋懷。

至於鼓手Tommy Ramone,原本就是無心插柳柳成陰的機緣下進入Ramones,早期因為是經紀人的關係,所以,自然而然樂團發言人就是他,當然,團裡沒有其他人有能力說出官方說法這套東西,後來,慢慢感覺到現場演出不是他的菜,於是轉到幕後當製作人,也幫Ramones製作出不少膾炙人口專輯,接下來,鼓手位置不斷在替換,來了Marky Ramone愛搞笑、Richie Ramone太年輕有點格格不入、Clem Burk更像代班鼓手,與樂團完全不搭,最終搞笑的Marky Ramone回鍋繼續打…

Johnny和Joey算是最忠於Ramones,因為就算臉上有皺紋,身材走樣小腹便便,仍是標準頭髮和裝扮,讓人敬佩。

團體果然如片名,世紀末了,一點都不龐克了,過了千禧年,短短三年送走了三位成員,2004九月,吉他手Johnny Ramone前列腺癌惡化去世,享年55歲。在此之前樂隊的主唱Joey Ramone於2001年4月死於癌症;樂隊的Bass手Dee Dee Ramone,而在2002年6月被發現死於吸毒過量。目前樂隊的原始成員中,僅剩下鼓手Tommy仍然在世。



鄰近紐約市Punk樂發源地CBGB的Bowery Street與East 2nd Street交界,在11月30日正式作官方命名為Joey Ramone Place,以紀念Joey Ramone。


Joey Ramone "Don't Worry About Me " 這首歌曲搭配Joey Ramonen影像實在叫人催淚。

2011/06/24

擁有吉他,就擁有搖滾 / It Might Get Loud(2008)-(台譯:吉他英雄)

劇情簡介:
這是一部以Jack White、The Edge和Jimmy Page三位吉他手為原形的紀錄片,由David Guggenheim執導,講述了三位吉他手通過不斷地努力創新,用一把電吉他創造出他們獨特表演風格的事業歷程。該片把焦點放在一天中所發生的事情上, 三個吉他手聚在一起分享他們的經歷,向對方展示他們的才華。

觀後感:  
自己彈吉他也有些年頭了,慚愧技術上沒什麼提高,但慶倖的是開闊了自己的眼界,接觸了多種音樂風格,瞭解到音樂的美好,而認識搖滾樂得命運,就好比考古學家命運一樣,發現線索,就要使命般的土讓下方挖掘,就算不知道會挖出了什麼古老東西,也許只是大塊廢石,但直覺相信,挖掘過程最終會帶給自己最大的收穫。

滾石雜誌在2003年評出的百大吉他手,(當然這選單人選有幾個滿不理解的,Eddie Van Halen在七十,AC/DC吉他手Angus Young既然吊車尾的九十六名,我不懂),現年66歲的Jimmy Page排行第九,49歲的The Edge位列第二十四,最年輕的只有35歲的Jack White竟高居第十七。在這三位吉他手前,有幾位還在世B.B. King 和Eric Clapton,但偏偏沒選他們,當有媒體問導演Davis Guggenheim為什麼偏偏挑選這三個年齡不同風格迥異但都還很帥的吉他手時,拋出了一句“我也想找Jimmy Hendrix啊”。

的確,這三人橫跨好幾世代的搖滾樂發展史,尤其是的Jimmy Page,年紀最大,論資歷線上吉他手應該沒有幾個人能和他相媲美,算是活化石;三個人彈吉他的手法技巧和思維截然不同,聚集一起聊吉他彈吉他,反成為一種新鮮感,像好比紅遍兩岸三地縱貫線樂團,羅大佑+李宗盛+周華健,看似和諧也理所當然,但多了叛逆怪痞張震嶽,這個衝突感和創意才出現,讓團體感覺有趣多了,相對的,這部紀錄片,如果是Jimmy Page、Keith Richards和David Gilmour就成了吉他教材紀錄片,如果是The Edge、Jonny Greenwood(Radiohead)、Tom Morello(前Rage Against the Machine and Audioslave),就變成效果器大賽,那如果是Jack White、Billie Joe Armstrong(Green Day)、Kurt Cobain也許就形成大混鬥狀況。所以《It Might Get Loud》拿Jimmy Page、The Edge和Jack White糅合一起還真別有巧思。

影片一開始先是Jack White自己做自製吉他;然後是The Edge練一種特別的瑜伽,他對效果器的鍾情到了瘋狂地步,直到音箱真正發出他自己的聲音;而Jimmy Page表現著從低吟到轟鳴,撩撥出讓樂迷欣喜若狂的代入感。然後他們三人彼此分享,從創作到演奏,從錄音室到現場,征服與被征服,控制與被控制,每一次 技術的提升,時代的演進,吉他直接指引著音樂的走向。剛開始的時候激情就是動力,到後來成為一種戰鬥,一種習慣,一種生活方式和一種有意識無意識的歷練。

“科技是真理和情感的破壞者,投機取巧對創造力的提升沒有任何意義,科技讓一切變得簡單,所謂的現代技術分散了人們的注意力。”所以最年輕的 Jack White最復古,他要尋找和把握那些瞬間的自然的東西,所謂靈光消逝之前的靈光;Jimmy Page保有著他的熱情、坦率和能力,他的最早啟蒙是噪音爵士,飽餐哺育搖滾樂的乳汁;而The Edge則經歷了祖國愛爾蘭最死氣沉沉的時代,所幸被賦予的不僅僅是蕭條,還有痛苦、反抗和自我意識,吉他當然是一把利器,但他並沒有丟失自己的自省,他甚至提起《This Is Spinal Tap》這部充滿了諷刺意味的搖滾電影,“我沒笑,我哭了,它太過現實”。

《It Might Get Loud》並不是三人簡單的回憶錄,還直接把鏡頭帶進了Jimmy Page的藏滿了唱片的房間,老先生很陶醉的分享著每一個顫音,他仔細地糾纏於每一個自己喜歡的音色,想像音符是怎樣通過前輩或者朋友的手跳出來。而彈吉他究竟有什麼意義呢?每個人都在忙碌,為了競爭,為了生存,那些浩如煙海的節奏和複調和諧,大家又都不想千篇一律,“只要你堅信自己想要的一切,演奏得好 壞就顯得不再重要。”因為簡單而特別有力量,The Edge開始把自己創造出來的絕活兒奉獻出來,和一老一少一起切磋一個C的和絃,並直接發現最老的Jimmy Page最蘊藏Punk的虛無主義。而談到Punk,Jack White開始回想起自己在底特律的童年時代,“那時候,玩吉他一點都不酷,擺弄樂器是最尷尬的事。”因為大家都在咬緊牙關討生活,即使有音樂,也是黑人的Hip-Hop和House,風光的是DJ和說唱歌手,是環境和時代逼得你不得不Punk。




2010/07/26

The Jimi Hendrix Experience - Live At Monterey(2007)-(台譯:蒙特里現場演唱特輯/吉米罕醉克斯)觀後感

劇情簡介:
Jimi Hendrix獲得機會在這場 20 萬人的大型音樂節表演,時間是 1967 年 6 月 16-18 日,地點在加州的Monterey。

觀後感:
雖然這場演出早已成為搖滾史上最令人神往的傳奇之一(詳參馬世芳舊文"那柄火焚的紅吉他")(註一)

基督教徒的神是釘在十字架上受苦受難的白人,佛教徒的神是坐在蓮花寶座上的寬厚慈祥的菩薩佛陀,而搖滾信徒心目中的神則是一位瘦削的、有著憂鬱的大眼睛和爆炸式卷髮的黑人Jimi Hendrix。不僅搖滾樂迷對他頂禮膜拜,許多搖滾巨星也奉他為英雄、偶像。人們把他和愛因斯坦、畢卡索、卓別林相提並論,他們都是偉大的左撇子。

Jimi Hendrix這位老兄的風光偉業,對於愛樂者相信並不陌生才對,熟絡搖滾樂史的朋友相信皆可道出一套關於內容完全不同的Jimi Hendrix故事,Jimi充滿傳奇性的生平點滴,彷彿天方夜譚般奇幻,更有如神話般令人著迷的神祕,最讓人津津樂道的就是這場著名的Monterey演唱會表現,彷彿當下知名劉謙魔術師在台上出神入化的變起魔術,一愣一愣騙得大家傻呼呼張開口癡呆樣,說是魔術更貼切形容應該是說幻術,明知道他彈得是Fender Stratocaster吉他,卻讓人看不著他玩弄的把戲名稱,彷彿史前人類看到火花般驚訝。

平時Jimi為人非常真誠,寡言少語,有點害羞,跟誰在一起都顯得那麼謙卑。當他聽到Albert King、Lightning Hopkins等人的美妙音樂時,會興奮得眉飛色舞。當他在臺上表演時更完全變成另一個人,熱情奔放,完全投入到音樂中。Jimi不會讀譜,也不會記譜,也許這使他更能投入於音樂本身。當時可能還沒有專門為左撇子設計的吉他,Jimi就用左手彈奏“右手吉他”,從第一弦到第六弦全部倒轉。當時在美國尤其是南部,人們迷信左撇子是邪惡的、不吉利的,Jimi少年學吉他時他父親就不許他用左手彈,所以當著父親面他會象大多數人一樣用右手彈,等父親一轉身他又換回左手。這樣他學會了左右開弓,然而他還是習慣用左手彈吉他。這使得他在彈奏電吉他時聽上去有些特別,再加上他的手指特別長,有些非常巧妙的吉他效果直到今天還無人能仿傚。有人專門分析過Jimi作為左撇子對他的音樂有什麼影響:一般來說左撇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比較強,這對音樂創作很有好處;左撇子的大腦左右半球的內部聯繫更活躍,因此自由聯想能力也更強。熟悉Jimi的人曾說,Jimi的頭腦裏總是充滿音樂,有時跟他談話會發現他並沒在聽,或者吃飯時他拿著勺子的手突然定格,過好幾分鐘才回過神來,那是他被自己腦中飄忽不定的紛紜思想給迷住了,往往是音樂構思之類的思想。

本片電影很單純的記錄著1967 年Jimi在Monterey的一場演唱會過程,整部電影幾乎沒什麼複雜劇情和角色,幾乎是Jimi Hendrix獨腳戲的鏡頭,甚至團員 貝斯手Noel Redding與鼓手 Mitch Mitchell鏡頭皆少得可憐;電影開頭,街頭畫家透過經典《Purple Haze》歌曲為背景,彷彿被傀儡被牽引般拿起紅色油墨、黃色油墨、白色油墨瘋癲的往牆壁上抹塗,紅的狂野黃的亮眼白的直接,看似隨意噴灑卻隱約嗅到圖案雛形,隨著音樂變奏緩行,畫家動作也時快時慢,漸漸那熟悉臉龐既然出現,Jimi Hendrix彈吉他陶醉的神情太經典,一滴一畫漸漸呈現眼前,也揭開電影序幕……。

從開場的《Killing Floor》始,Jimi便毫不留情的宣洩其迷幻吉他音流,聽得過癮之際,感動之情更油然而生;以隨性唸說方式重新演繹民謠之父Bob Dylan於1965年寫下撼動人心經典《Like A Rolling Stone》,長達六分多鐘表演,不斷加入精彩絕倫之Solo橋段;熱血沸騰的《Rock Me Baby》,Jimi的狂野指法在此曲裡頭表露無遺;1967年首度衝進美國流行榜Top65及英國金榜季軍關鍵作《Purple Haze》,Q雜誌選入「百大最佳吉他名曲」第一名、滾石雜誌「史上五百首經典歌曲」佔據第17名;最後翻唱英國搖滾樂團The Troggs暢銷大作,同能倒影出Jimi狂放寫照的《Wild Thing》曲畢後,仍久久不能自己的迴盪在Jimi建構之音樂情緒中無法回神!

或許幾句字眼是無法筆墨這場演唱會,太多細節情緒包含在鏡頭裡,包含當時現場台下每一個觀眾和現在螢幕前的每個人心,都已經被當下Jimi Hendrix給綁架走了,一去不回,但也心甘情願;當天Jimi Hendrix,完全將吉他彈奏方式在舞臺上發揮得淋漓盡致,更可以說顛覆所有當時吉他的限制,他沒有一眼正視著手上的吉他,完全是閉著雙眼或是遠觀著台下觀眾,幻術就這樣眼睜睜發生了,他可以在背後彈、跪在地上彈、用牙齒彈、親吻吉他、拿吉他摩擦音箱、砸毀吉他,說粗口點,他甚至強暴了吉他,讓吉他發出淒厲聲響,任何意想不到的創意都可能在瞬間出現, 1967 年 3 月 31 日的一場表演中,Hendrix 竟在臺上燃燒吉他,將氣氛帶到最高潮,有些觀眾看得目瞪口呆,有些則驚叫連連,是藝術、創意?還是噱頭、壞模範?人人心中自有衡量標準,不過此舉在 40 年前堪稱大膽。隨後,因為同時還破壞了擴大器與其他舞臺設備,Rank 劇院的經理警告他不要太暴力。

有人說吉他是男性性器的象徵,指的是應該是電吉他,木吉他有一個較大的弧形共鳴箱,象徵女性的胴體,吉他手總是將它“抱在胸前,輕輕撥弄”。電吉他則頸部變得很長,而原來的共鳴箱部分變小(成為陰囊的象徵),吉他手也改把吉他掛得很低,在小腹接近下體的部位,而且呈一個角度,好像他熱情玩弄的是一個巨大的“電陰莖”。你看Jimi Hendrix知道怎麼一回事,挑逗、性感、危險、遐想的不斷扭動腰部,甚至彷彿性愛動作的擺腰動作,跨在電吉他上頭,騎著它(她),馴服它(她),宣示著搖滾樂是危險的,也是性感無比。

(註一)網站連結:http://blog.roodo.com/honeypie/archives/709330.html




2010/07/19

Our Daily Bread(2010)-(台譯:沉默的食物)觀後感

劇情簡介:
奧地利導演Nikolaus Geyrhalter用了2年時間,輾轉於歐洲各國的大食品生產基地和工廠,拍攝了這部影片。他向我們展示了一個日常生活背面的關於食物的世界,在歐洲高 度現代化的農業和畜牧業生產流水線下,一切有別於人們印象中的田園牧歌或是拖泥帶水。

觀後感:
電影沒有對白,也沒有解說,沒有文字,更沒有音樂,但是很清楚讓觀者明瞭導演的企圖和用意,不斷傳出機械運作環境聲轟隆作響,真實呈現許多冷酷人類”理所當然”的畫面,那些即將成為食物的牛、豬、魚、雞生前被屠宰的過程,一幕幕有如工廠生產線運作的模式,機械化屠宰,精確,冷靜,整齊,它被各種各樣的生產流水 線、電腦、機器人、大機器以及我們-人所引導,無論是在農場,養殖場,還是在屠宰場,幾乎每一項細小的操作都會伴隨一種相應的機器,其分工細緻令人歎為觀止。影片極其詳盡地展示了這些千奇百怪的機器是如何迅速準確地完成指令,而人,被置於某種和機器同等的地位。

豬、牛、羊、雞、蔬菜、小麥、水果… …凡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食物,這裡都被一一展現,而有多不同的是:這些作為自然界食物鏈上的生命已經被去生命化了,完全異化為人類的食物。此時,自然界的生存規律、物種均衡早已被人工化所抹殺。充溢在畫面上的沒有生命、沒有綠色、沒有自然,只有作為人的食物。影像所採用的無聲記錄、長鏡頭大量運用、定點拍攝,拍攝的手法給我們貼切的還原了文明社會赤裸裸的對自然生態的霸佔。全面的展現了當今消費主義橫行的時代人類食物圖譜。




2010/01/03

Michael Jackson's This Is It (2009)-(台譯:麥可傑克遜:未來的未來演唱會電影)觀後感

劇情簡介:
《This Is It》一部紀錄Michael Jackson生前最後一次彩排演唱會拍攝和剪輯,包括Michael Jackson爲了這場未竟的演唱會精心準備的video,帶著不同以往的光輝捲土重來。

觀後感:
回想起曾經聽過的一個傳說,內容是這樣的,曾經有個人,只要站著不動,整整兩分鐘,中性五官帶著墨鏡下的眼神無法猜測捉摸,不聲不響的呼吸,台下就翻雲覆雨呐喊了整整兩分鐘,感覺只要他一揮手,說句“跟我走”,那七萬人就會不顧一切隨他奔向天涯海角。他的指尖抛向哪,哪裡就有千萬人的魂魄爲他傾倒,在那一瞬,覺得自己心動不已。那些瘋狂尖叫的粉絲,那些淚流滿面的男人,那些興奮而暈倒的女人,真是可愛。無數雙伸向他的手,得到他的愛。這位先生,我們要以心動殺人罪將你逮捕。

2010年1月2日。台灣。冷。
新年的第二天,灰濛濛雨濛濛的大地寒流來襲將我鎖在房間裡頭,穿著厚重的毛衣看著高清晰的藍光DVD,Michael的溫情、偉大、憂傷,許多的心酸都在這分這秒我感受到了,筆者ㄧ度觀看電影的同時,忘記他的死訊,忘記歌迷的悲傷,看著偉大的天才的舞步,聽到其完美溫柔的歌喉時,仍舊很爲之陶醉、迷戀。在想到他已經逝去時,我非常悲傷。所慨歎是陰陽相隔,螢幕上鮮活的人,現在已經沈睡於斯,再也無法去愛,去感受。所傷懷是如此天才,已經離開。他說愛這個星球,愛樹,愛綠葉,在排練時,他說的更多是I LOVE YOU,L-O-V-E LOVE,還有GOD BLESS YOU,他很溫柔、謙遜、敬業、完美主義。

《This Is It》是生前最後一次彩排拍攝和剪輯,「Rehearsal」當然在看不到以往演唱會閃耀華麗的服裝,變化多端絢麗的燈光,更沒有上萬人的鼓掌,只有陽春的彩排和舞者不斷的練習畫面,巨星的光采似乎沒因此薄弱黯淡,反而值得我們注意到Michael的對待音樂和人事的獨特性格。排練時不斷要求著舞群與自己的配合,既使可能他身體當時已經又累又痛,每個細節動作要求如機械式般精準,甚至連樂團彈奏樂器多一個音少一個音,都非常講究,沒有倦怠的臉孔,更別期待了有年紀歲月磨損舞技的痕跡,一旦最熟悉的偉大旋律響起,就讓我們忘記現實,進入Michael隨著生命躍動的靈魂。

鏡頭總是遠遠的看著Michael,沒有特寫鏡頭,似乎尖銳冷冰鏡頭太靠近會傷害著脆弱的玻璃王子,鏡頭下的Michael瘦小如孩童,但更讓我注意他的每一個可愛的小動作,每一個認真的表情,每一個被千萬人模仿的舞步,每一次柔軟卻毫不含糊的吐字,雞皮疙瘩一陣挨著一陣,鏡頭裏的國王毫無病態,他有多熱愛自己的歌迷就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我心裏盛滿了迷戀,以及揮之不去的遺憾。

2009年,Michael複出的消息讓全世界都爲之震動,《This is It》將作爲他沈寂已久之後的重擊再次撼動整個地球。然而世界總是如此難以揣測而且真實,6月25日,全世界都知道這位試圖力挽狂瀾的英雄帶著衆多質疑和幻想神秘地故去了。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離開了塵世,無論喊多少次安可,這個傳奇就此戛然而止不會返場,也不再有人去爲它更改結尾。

《This is It》多多少少可以給愛他的人一些安慰,其宏大的場面和不可多得的珍貴影像將會讓這個故事留下一絲懸念,讓我們可能去設想,如果這場演唱會如期舉行,故事又會發生怎樣的逆轉,傳奇人物的命運又該會轉向哪一邊呢。不論喜歡Michael音樂的本質,或者仰慕他的傳奇,抑或僅僅樂於看到他的鑽石襪子絲絨手套,在這部片子出世的現在,對於Michael本人或者樂迷都是可以讓記憶保鮮加深的一個重疊在影子中的影子。

世界上也許只有他,能驕傲地露著白襪子,能把抓檔動作做到性感的極致,能集結那麽多人,在長久的時間裏心裏默念的只有他的名字,以及其他的,獨一無二。

在你逝去後,我決定愛你,偉大的Michael Jackson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