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簡介:
兩青年受雇于一家德國電視臺拍攝一部反映哥倫比亞社會貧困階層的紀錄片。
觀後感:
這是一部惡劣的紀錄片,卻也非常真實紀錄和反紀錄了人們的生活,電影一開始,兩個年輕人拿著手搖式攝影機走上街頭,狂熱地像食蟻獸尋找萬頭鑽洞的蟻窩般渴望搜尋著城市中每一個破落的街區,他們尋找的是什麼?他們專挑路上的遊民、乞丐、瘋癲人士、街頭賣藝人家、陸上遊玩小孩、甚至連乞丐家都不放過,過程中當然有人願意被拍,也有人看到攝影機馬上走人甚至抓狂反擊,這都是人之常情,但導演為了讓紀錄片更”真實” ,讓拍攝一個坐在街角的乞丐,導演示意讓他搖晃手中的碗並裝作很可憐的樣子,老人無奈笑了笑如實照做,導演立刻掏出枚硬幣扔進碗裏,的確讓人覺得很諷刺。或是記錄一個街頭藝人吞火、睡玻璃屑和鑽刀圈的表演,拍到想要的素材後立馬閃人連錢都省了。以及拍攝小孩路邊玩耍鏡頭,當然孩子是最好對付的,於是他們用零錢爲誘餌讓一群小孩挨個往水池裏跳,製造流浪街童的“生活場景”。
片名取的確實有意思《貧窮的吸血鬼》,一個對紀錄片的導演來說,他們目的性就是用鏡頭補抓肮髒陰暗、貧困這社會的角落面,更希望最可憐愈能將議題渲染性提深,而攝者們爲追求金錢和名譽而故意放大事實甚至不惜採取捏造場景,誘使被拍攝者等不正當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像此類用非常手段製作的“紀錄片”刻意誇大社會的醜陋面,卻沒有深入剖析其成因,有些甚至僅僅是爲滿足外國人獵奇的心理而拍的。被拍攝者收著錢財利益願意自己貶低地位形象,連尊嚴都可拋到九霄外,名不其實的《貧窮的吸血鬼》,另一方面拍攝者透過攝影機主觀式的補抓非事實的現象,而宣稱為真實,主要也是為了紀錄片的商業性而破壞了紀錄片本質意義,可說是吸貧窮人的血的鬼,更罪該萬死。
用自身的不幸去博取他人的眼淚只是一種廉價的悲慘。而那些抛棄了紀錄片工作者最基本的兩點要求“實事求是”和“感同身受”的人至今依然還有,他們在拍攝過程中漠視被拍攝者的感受並把不實的想法強加於他們身上,就像吸血鬼一樣在榨取著貧苦大衆最後的一點利用價值。
持攝影機者和被攝影者,並不處在同一個階級上,也不處同一個環境立場,有如本片般設定,這已經不公平安排,這樣的確容易造成持攝影機者主觀性的設局,讓被攝影者純粹只是單純被被攝影,這樣已經不構成紀錄片的價值,導演的主導權存在是應該,但卻不能過多的主觀意識扭曲被拍攝者的本質。現在台灣電視新聞的缺乏中立性,過多的意識形態和不公正立場,偏袒呵護某族群,誇張刻意扭曲新聞本質和事情正義,導致社會何謂正確何謂錯誤已經渾沌,新聞背後政治操作,甚至連報紙都變成有意操作者的媒介傳體,對缺乏是非觀念的觀者容易誤導及潛移默化,煽動性報導引起族群仇化,這就是難道台灣的民主和言論自由背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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