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有人注定生來偉大,有人注定事業成功 / Killing Bono(2011)-(台譯:殺死波諾)觀後感

劇情簡介:
故事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的都柏林,一個名叫 Neil McCormick的男孩,他非常喜歡音樂並堅信自己注定會成為一名搖滾巨星,可是學校的Hype樂隊已經有Paul這個主唱了,他下定決心和自己的弟弟 Ivan一起做專輯、開露天演唱會、呼籲世界和平。但Paul告訴 Neil 他們同意 Ivan 當樂隊的吉他手時,他深深地感到了背叛,他做了一個改變他和 Ivan 命運的決定,他驕傲地告訴Paul,他的弟弟對他的樂隊沒興趣。

不久Paul更名為 Bono,Hype改名為U2,事業發展如日中天。為了比U2更強, Neil 和 Ivan 兄弟倆來到倫敦尋求成功,然而卻被音樂行業的不公平弄到身心俱疲,每日穿梭在煙霧繚繞的脫衣舞酒吧,在幾乎由自家人組成的熱情觀眾間自娛自樂。就在他們小有成就之時, Ivan 發現了 Neil 當年所做的一切,也近乎毀掉了來之不易的成功。 Neil 不禁感嘆,既生瑜何生亮?難道自己注定一輩子都要活在巨星的陰影下嘛?或許殺掉 Bono 就能解決一切……

觀後感:
回想某天夜晚在往返台北的國光巴士上,高速公路窗外呼嘯而過的景象模糊,車內唯有窟窿不斷的車子行駛聲,其餘一片死寂,漆黑的車廂內旅客皆累垮沈睡等待著回台北城,車廂內,每經過路邊閃爍亮麗路燈招牌,曲線直線絢麗光線都會掃描流過黑暗的車內,位子上的人們總是被光影照射的美麗,感覺有點超現實和詭異,彷彿自身於一艘孤獨時空太空船,航駛遊走在陌生浩大的黑不見底的宇宙,也不知道何時結束這旅途,這時相信只有我和司機還清醒吧?冷氣很強的客運上,絲毫不想睡的我看著的巴士上播放的電影,但是今天所播的不是商業電影,而是一個介紹台灣投入客家新音樂的創作歌手林生祥紀錄片,以規格和畫面呈現格局,猜想應該屬於電視形式的紀錄影片,還好本身我對林生祥就有濃厚的興趣,姑且不論影片畫質和搖晃程度,就順勢看下去。

紀錄片中記錄著林生祥創作十餘年,順著自己的理念,一步一腳印地持續推出專輯,每一個專輯都有鮮明的本土文化意識,在器樂呈現的結構中則都有著不同的著眼點。我想提到的重點不是林生祥的生平事蹟,而是他在影片中所說過一段故事,讓筆者我印象深刻,他說他以前還沒玩樂器之前,是一名乒乓球校隊選手,不算是天才型球員,是埋頭苦幹型,每天要靠不斷努力練習,加上他的體型瘦長很適合打乒乓球,一開始在學校和校外比賽皆有不錯的成績,終於有一天,他的對手是一個年紀比他小很多的球員,那場比賽卻壓倒性慘敗,他頓時被重重打擊,他回想起當時他為了這場比賽練習了很久,結果還輸給一個年紀相差懸殊的敵手,他便相信一種東西,這就是天分, 對手天生的協調性和對乒乓球的敏銳度都來的比他有天賦,導致,他感觸良多,於是他放棄當乒乓球選手,開始思考並尋找他自認唯有天分的事物發展,後來才找到彈吉他,果然讓他走出一片天空來。

電影片名《Killing Bono》,導演用一個非常聳動和引人注意方式呈現,但卻隱約嗅到輕佻玩弄著黑色幽默和危險,但你我會好奇者誰是 Bono?那為何又要射殺他?有是誰想要射殺他?動機是什麼?種種問題總是在電影開演前給筆者我庸人自擾的困惑,更是如此,如果對搖滾樂沒有興趣的朋友,或許會覺得莫名唐突,但如果你熱愛搖滾樂,熟知搖滾樂歷史觀者,必定和我一樣,對電影充滿許多的好奇和期待,但卻憂憂回想起當初那件事情只是電影劇情就好了,就是 1980年12月8日晚上10點49分, John Lennon 在自己的寓所前被一名據稱患有精神病的美國狂熱男性歌迷槍殺,享年40歲,引起舉世震驚。搖滾樂壇也失去了有史以來最富傳奇色彩的人物。也因為如此,深怕又有人遭遇不測,真心希望不要再有任何人被射殺,一切都是電影劇情演演就好。

Who is Bono?
說到Bono前,應該提到他的樂團U2。U2是一支在1976年成立於都柏林的愛爾蘭四人搖滾樂樂團,自1980年代竄起走紅之後,一直到了21世紀的今天,仍活躍於全球流行樂壇。音樂風格上,除了傳統的流行硬式搖滾之外,U2在1990年代也曾嘗試過一陣子較為實驗性的電子音樂作品。U2在創作內容方面涉獵非常廣泛,尤其不避諱政治性的話題,人權問題就是U2常常著墨的一種主題。由於其廣泛知名度與良好形象,U2成為愛爾蘭重要的國家象徵之一。Bono除了以U2樂團的團長而知名之外,Bono本身也具有非常高的個人知名度,是著名的社會活動家,並曾多次被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其實電影是Neil McCormick 的自傳體小說《我差點成為波諾》(I Was Bono’s Doppelganger )改編,講述了一個歡樂喧鬧卻又傷感的兄弟情誼和雖敗猶榮的故事,展現了80年代愛爾蘭年青一代對音樂的熱情和執著,同時也對早期的U2樂隊進行了一些爆料。

電影真偽度多高,我們暫時不去追究,但我看到一件事,就是很多人認為只要不斷努力,都會有結果,這是樂觀的看法,不可否認,但是天分和機運,往往通常是造就許多大英雄的關鍵點。就像這部電影一樣,主角Neil McCormick,長得並不差,唱歌能力也還可以,和才華洋溢弟弟 Ivan 組一個樂團叫Undertaker(送葬者),但好死不死他們卻偏偏和 Bono是同校死黨,互相熟識,當時還沒有U2,還叫Hype,而Bono未改名前叫Paul,兩個樂團一開始良性競爭下,不分軒輊,但機運和天分這時候開始慢慢起了化學變化,Bono所帶領的樂團受到更多的矚目和青睞,不久熱騰騰的合約找上門找他們發唱片(似乎比想像中還順利),但Neil的樂團畢業後一直窩在車庫內唱自創的艱深難懂歌曲,順便怨天尤人的抱怨自己樂團懷才不遇,還拿U2專輯當飛鏢射靶,宣洩自己的不滿。

處在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中,過不久,U2紅了,Neil相信Bono可以做到的事,他也可以,更相信自己可以帶領自己樂團走出另一條路來,於是,不想追隨U2的成功之道,甚至不把握機會,中間過程Bono英雄惜英雄幾次拉拔他們,但都被Neil拒絕了,造成一路跌跌撞撞不斷碰壁,就在樂團稍微有起色的時候, Neil又對現狀產生不滿,甚至和經紀人老婆搞上,又惹毛了黑道殺手,因為難相處被樂團踢出,禍不單行,好像是人的求生本能似的,當走到窘境,就會想出有的沒的,企圖透過不擇手段想鹹魚翻身,剛好聽到偉大的Lennon先生射殺事件,想學美國瘋狂歌迷射殺 John Lennon方式還換的焦點和注目,但並沒有如他所願,只是讓他陷入更深更難掙脫的泥沼。

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講來殘酷,但卻非常真實,老天其實並不沒有完全不眷戀Neil,而是Neil自己盲目了,錯失機會,只看U2光鮮亮麗一面,卻絲毫不看清自己缺點,一昧的孤意獨行,他不願意較踏實地的前進,滿腦子一步登天一夕成名的妄想,也讓地基不穩固的大樓,搖搖欲墜。

電影滿有趣的,用回憶式的手法呈現校園時期Neil McCormick和Bono成長的點點滴滴,與U2樂團的亦友亦敵成長和競爭,更可看到Bono個性善良的一面,絲毫無脾氣的形象,和自我調侃幽默(他自調侃自己身高不高,戴帽子量身高才五尺九吋),都是平常罕見的Bono形象;搖滾電影的音樂必是讓電影成功的一大部分,不然稱不上好看的搖滾樂電影,影片中可以聽到早期U2(Hype)的歌聲,Bono的歌聲已經獨樹一格,聲線性感渲染性十足,和另外一支Undertaker樂團的歌曲,結合了八零年代的流行搖滾和憤怒的龐克吶喊,就算龐克搖滾那時候已經逐漸不受歡迎了,但透過電影回看那時的瘋狂及活力,別忘了,當時U2早期也是一隻不折不扣的龐克樂團,誇張的髮型和穿著,懷舊感十足。此外,影片真實記錄了U2成軍過程,也更牽扯出更多眼花撩亂的樂團,如:Duran Duran、Depeche Mode、Roxy Music、The Who、UK Subs、Sex Pistols、Ramones、Motorhead、The Clash、The Police…等等許多英倫搖滾和龐克樂團影子充斥在電影中,也讓搖滾迷處處覺得驚喜。

有時候觀念的轉變,可以讓事情來的輕鬆,太多的自我原則,很容易將自己陷入在一個進退兩難的窘狀,Neil就是一個,並不是他沒有機會,而是他太過於理想化,他不斷的推銷自己的樂團,也克難的在小酒吧表演,戰戰兢兢想在音樂圈闖出一個小名號,但事與願違,最終人家的賞識,只不是對方是Rod Stewart(很商業的搖滾歌手),但Neil自己偏偏不喜歡Rod Stewart的歌曲和形象,寧願放棄合約機會,也不願妥協,這讓筆者思考許多問題,身邊有許多懷才不遇的創作者和藝術家,其實他們的能力都非常好,對自己充滿自信和想法,相信自己有一天會紅,但到現在卻一直無法浮出台面,讓他們的作品普及化,還有點曲高和寡的感覺,原因就是不想讓自己的作品商業化,堅持自己的藝術性和獨特性,但反觀來想,藝術這東西,不是很多人能理解,所思考的層面很多,如觀看者的教育程度、美感、個人喜好等等,並不是每個人皆有辦法理解創作者的創作理念,那所謂的高深藝術,如果無法達到賞心悅目,感動人心的狀況,頓時也變成個人創作罷了,極為可惜,也許迎合商業,聽起來有點世俗,但或許換個角度來想,賣錢的設計才是好的設計,這樣或許比較可以平衡創作者的心態和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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